
114年連續假期計有:
(一)農曆春節(1月25日至2月2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8日至3月2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3日至4月6日)。
(四)端午節(5月30日至6月1日)。
(五)中秋節(10月4日至10月6日)。
(六)國慶日(10月10日至10月12日)。
為利民眾洽辦,本市仍提供有午間及夜間延時服務,且結婚之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完成結婚登記,如有需求,請善加利用。
114年連續假期計有:
(一)農曆春節(1月25日至2月2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8日至3月2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3日至4月6日)。
(四)端午節(5月30日至6月1日)。
(五)中秋節(10月4日至10月6日)。
(六)國慶日(10月10日至10月12日)。
為利民眾洽辦,本市仍提供有午間及夜間延時服務,且結婚之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完成結婚登記,如有需求,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