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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及便民措施

本所服務時間

一、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 ~ 12:00,下午13:30 ~ 17:30。

二、實施中午彈性上班,週一至週五中午12:00~13:30照常受理各項申請案件。

三、夜間延長受理(受理身分登記、遷徙登記、戶籍文件核發,不含交通卡綁卡、首次申請護照及人別確認業務):17:30~18:30,如遇每月最後一日為工作日,暫停夜間延長服務。

四、每週六上午9時至12時提供非辦公日預約便民服務工作(如遇連續假期,暫停受理)。

服務項目:(一)初、補領國民身分證:在國內設有戶籍國民得向本市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預約。

              (二)變更姓名(含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設籍本市居民得向本市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預約。但同時申請撤銷原變更姓名(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及變更姓名登記者,應向原辦理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預約登記。

              (三)印鑑登記、變更及廢止:在本市設有戶籍之市民得向本市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預約。

請於登記日前7至3個辦公日以傳真、電話、臨櫃等方式,向本所申請預約,並於預約時間親至本所辦理。

五、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受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或同時辦理遷入者。結婚生效日僅限預約當日,不得指定其他生效日期。連續假期暫停受理預約。

六、本所提供「暖心一把罩關懷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一)「讓愛傳遞免費拍照服務」:具本市中低收入戶者,臨櫃提出申請並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免收國民身分證拍照費用100元。

(二)「隨拍隨傳自助網路拍照服務」:自106年8月起,設置自助網路照相區,拍攝完畢後可直接上傳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專區製作身分證。

七、本所提供戶政行動化服務:自105年起,「年滿65歲以上、重症病患、肢體殘障等行動不便者」得預約申請戶政行動化到府服務受理案件(最少需提前一日預約),免除民眾奔波之苦。

八、實施戶政資訊化作業,民眾辦理遷徙登記,可到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一次完成戶籍遷出、遷入登記。

九、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申請現住地戶籍謄本(含電腦化後之除戶謄本)、日據時期、光復後至民國85年電腦化前謄本。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06
  • 發布日期: 2014-03-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0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