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115年1月29日台內戶字第1150240409號令修正「清查人口作業規定」辦理設籍本區「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三年以上者」之清查人口作業,需實施訪查工作,請民眾協助配合辦理,以落實戶籍資料正確性。 二、訪查期間(115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倘有須查證旨揭情事,請撥打本所服務電話04-22627887分機503許小姐,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