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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反詐騙宣導:少年涉詐的民、刑事責任

少年涉詐的民、刑事責任_0
少年涉詐的民、刑事責任_0

14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若參與犯罪集團,獲取不法利益達1億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將裁定移送地檢署,並面臨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據《民法》第187條,少年需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你涉詐,父母一起賠!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13
  • 發布日期: 2026-04-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