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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如公告事項,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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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一、初設戶籍前已結婚之當事人,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後,申請加註配偶姓名或結婚記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1案。
二、本公告另刊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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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7-21
  • 發布日期: 2020-07-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