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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證明申辦須知

 

類別

門牌證明

申請人

1.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起造人、現住人。

2.受委託人。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或房屋使用執照。

3.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委託書(國外作成之授權書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大陸作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驗證)、 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簽名亦可)。

申辦期限

隨到隨辦

注意事項

1.至門牌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2.規費:初編/增編/改編/併編證明書每份20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0
  • 發布日期: 2016-10-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