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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跨機關服務

一、新生兒出生登記加保及首發健保卡申請
(一)新生兒首發健保卡免費,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製卡並寄發。
(二)新生兒依附之被保險人(父或母)投保於公司(行號)、工農漁會者,請務必先通知投保單位並繳納新生兒健保保險費。
(三)境外出生新生兒初設戶籍,不屬本案通報對象,請於新生兒設籍6個月後直接向投保單位申報投保及申請製發健保卡。
二、戶籍資料變更事項通報及申請製卡
(一)變更事項為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始可申請。
(二)申請後須持繳款單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工本費200元,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製卡並寄發。
(三)出境戶籍遷出登記超過2年者,須入境戶籍遷入登記滿6個月始具投保資格,未滿6個月前非屬通報對象,請撥健保署電話0800-030598詢問。
三、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申請補發
(一)自107年2月6日起,新增父、母身分證、健保卡及其未滿14歲未請領身分證之子女健保卡均遺失者,得一併於戶政事務所申請健保卡遺失補領。
(二)申請後須持繳款單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工本費200元,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製卡並寄發。
(三)出境戶籍遷出登記超過2年者,須入境戶籍遷入登記滿6個月始具投保資格,未滿6個月前非屬通報對象,請撥健保署電話0800-030598詢問。
四、初設戶籍通報申請換發
(一)本項通報僅限原領有健保卡之保險對象,若未曾領有健保卡者,非屬通報對象,請撥健保署電話0800-030598詢問。
(二)申請後須持繳款單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工本費200元,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製卡並寄發。
五、通報亡故者健保退保資料
(一)亡故者如為被保險人身分,經由本項作業逕向健保署通報退保申請後,原依附投保之眷屬亦會隨同轉出,請另依適法身分申辦健保投保手續。
(二)若亡故者所屬投保單位為公司行號、職業工會或農、漁會,請家屬僅需轉知亡故者所屬投保單位知悉,並自退保當月起免計收健保費,投保單位無需再向健保署申辦退保。
(三)本服務僅協助通報亡故者退保資訊,後續退保事宜仍由健保署辦理,相關問題,請撥健保署電話0800-030598詢問。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9-03-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