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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候」欲更改為「侯」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特殊案例分析
案由 為本區居民候OO先生因姓氏「候」欲更改為「侯」,以正本清源,尊重歷史、事實乙案
事實經過

本案經查閱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所載其祖先姓氏為「候」至光復後至今戶籍資料均登載為「候」,惟本案當事人聲稱百家姓無此姓氏「候」及其族譜其他支系姓氏均為「侯」,惟獨其本系姓氏為「候」,當事人僅提供戶籍資料及族譜和百家姓等資料,事關當事人重大權益,陳請上級機關釋示後,依內政部100年5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1000060230號函示,通知當事人至本所洽辦更正姓氏事宜,並於5月6日通知申請人更正完竣。



問題分析

一、本案因時空背景關係,無法查證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為何會登載候文傑先生家族姓氏為「候」而不是「侯」,是否當時調查人員筆誤,實不可考。

二、另查光復至今日戶籍資料所登載當事人之家族姓氏一直登載為「候」而非「侯」,惟當事人堅持百家姓中並無「候」姓欲請本所更正為「侯」姓,又姓名條例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一)被認領。(二)被收養或終止收養。(三)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四)其他依法改姓。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本所陳請上級機關釋示在案。

處理情形

本案本所處理情形如下:

一、本所於100年4月11日接獲更正申請書,即陳請上級機關釋示(中市雅戶字第1000001466號函),內政部答覆參照96年6月27日台內戶字第0960100507號函揭示:「針對申請更正姓氏,如不同書寫方式之姓氏不影響親系判別者,尚未涉及有違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可兼顧法、理、情,尊重其個人意願予以公正」辦理。

二、本案參照上開函示辦理姓名更正,並於100年5月6日中市雅戶字第1000001798號發函通知當事人至本所洽辦更正姓氏事宜。

三、100年5月19日當事人親至本所辦理姓名更正登記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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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9-05
  • 發布日期: 2012-07-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