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受理非辦公日預約便民服務:
一、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為擴大為民服務功效,提供非辦公日預約便民服務,嘉惠依法令規定必須當事人親自申請,不得委託他人辦理而無法於辦公日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辦1.結婚登記(以登記日為生效日)。2.補領國民身分證。3.改名。4.印鑑登記、變更(可同時申領證明)及註銷等戶籍登記之民眾,得於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以網路、傳真、電話、臨櫃或委託他人填寫預約申請書等方式向所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預約辦理。
二、非辦公日便民服務時段為週六上午9時至12時。
三、詳細內容請洽臺中市各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