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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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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5年3月10日(週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 選「我要應徵」,連結至 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請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其他: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無則免附),合併掃描成PDF檔後上傳徵才系統。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當事人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五)本項甄選均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甄選,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