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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疫措施

每年10月至翌年3月為鼬獾活動頻繁季節,請遵守狂犬病防疫措施,不棄養家中寵物、不接觸、捕捉及飼養野生動物、要定期攜帶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

如不慎遭疑似罹病動物抓咬傷,應立即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沖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後儘速就醫,以維護自身安全。

有關疑似狂犬病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與相關就醫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專業服務/傳染病防治/急性傳染病/預防狂犬病項下查閱,或逕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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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26
  • 發布日期: 2026-0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