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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或無國籍人依國籍法第3條規定,如何申請歸化我國國籍?

由本人檢具下列文件向住所地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核明層轉內政部許可: 一、歸化國籍申請書。 二、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三、原屬國政府核發之警察紀錄證明書。 四、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 五、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所定之證明文件。 六、最近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1張。 七、證書規費新臺幣1,200元郵政匯票(受款人:內政部)。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08
  • 發布日期: 2019-04-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