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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外籍新娘,應如何在國內設戶籍,取得身分證?

一、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 二、申請居留簽證(申請人倘在國外,直接向駐外館處申請;申請人倘已持依親事由停留簽證入境,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 *申請人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不得延期」或不得改辦居留之停留簽證入境,符合依親事由者,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三、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四、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國籍(自申請日起往前推算,須合法居留繼續3年以上,且每年有183日以上之居留事實),由戶政事務所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核發。 五、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 六、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證明文件(請洽原屬國政府或其駐我國使領館或授權代表機構)。 七、戶政事務所將喪失原屬國國籍證明文件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核備。 八、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 九、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08
  • 發布日期: 2019-04-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