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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未滿20歲,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是否可以辦理離婚登記?

依民法第1049條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故未得同意,應認離婚為無效;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未成年人權利義務時,依法並無須另設監護人,但仍須符合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8
  • 發布日期: 2019-03-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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