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假日結婚登記:
- 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始生效力。
- 登記時請攜帶結婚書約、雙方國民身分證、雙方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相片各1張(符合國民身分證照片規格)。
- 97年5月23日以後欲在週六、日及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者,請於一週前向本所預約結婚登記日期。
- 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
- 網路預約流程:填寫預約假日結婚登記申請書→E-Mail至84000@taichung.gov.tw (會開啟新網頁)
- 本所將儘速與您聯繫,並確認服務時間,謹以至誠致上誠摯的賀忱,敬祝幸福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