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假日結婚登記:
- 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始生效力。
- 登記時請攜帶結婚書約、雙方國民身分證、雙方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相片各1張(符合國民身分證照片規格)。
- 欲在週六、日及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者,請於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向戶政事務所預約。
- 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
- 網路預約流程:填寫預約假日結婚登記申請書→E-Mail至84000@taichung.gov.tw (會開啟新網頁)
- 臺中市各戶政事務所自112年2月起連續假期之假日暫停辦理預約結婚登記,另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僅受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或同時辦理遷入者。
- 本所將儘速與您聯繫,並確認服務時間,謹以至誠致上誠摯的賀忱,敬祝幸福美滿。